为保障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,促进我校教育均衡发展,结合本校实际,现就2018年秋季我校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招生原则
主要依据城区路段,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,相对就近安排入学。
二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(一)招生对象
学区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(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。
(二)招生条件
1.世居户(户口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居民)
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为学区范围户籍,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;或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范围满壹周年以上(2017年8月31日以前迁入)。认定材料:户口簿、受学前教育情况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。适龄儿童单独成户或与户主非法定监护人关系,不予考虑。
2.学区购房户
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区内,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范围内购房并已入住。认定材料:户口簿、受学前教育情况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缴纳水电费发票和县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局出产权证明。
3.学区经商户
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范围经商满半年以上的(2018年2月31日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)。认定材料:户口簿、受学前教育情况证明、预防接种证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《营业执照》正副本。《营业执照》经营状态“正常”且具有能用手机扫描验证的二维码。无经商店面的网店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。在学区经商的,还需由学校到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,并经2人以上人员签字确认。
4.学区务工户
外县户籍适龄儿童,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务工满两周年以上(2016年8月31日以前)的。认定材料:户口簿、受学前教育情况证明、预防接种证,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《劳动合同》、工资表、企业为员工缴纳一周年以上(2017年8月31日以前)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(县级社保部门出具)。
凡符合以上四类招生条件之一的,需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,不得弄虚做假。另外,我校本学期不接受任何转学生。
三、招生范围
2018年我校学区范围如下:
以世纪大道为界,世纪大道以西;以军峰路为界,军峰路以西;以土管局为界,土管局以北;以宜黄大道为界,宜黄大道以东;以消防大队为界,消防大队以北;包括新农贸市场、狮子湾小区、郑家坊、乔家坊、水岸名苑、聚福百汇等小区。
四、招生工作安排
2018年秋季小学新生登记和转学申请,集中安排在8月份办理。具体安排如下:
8月5日 公布招生方案
8月14日 世居户向申请学校交材料进行审核登记
8月15日—16日 购房户、经商户、工作调动户、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、特殊情况户向申请学校交材料进行审核登记
8月17日 务工户在宜黄三中统一交材料进行审核登记
8月18日—28日 教体局牵头与有关部门进行分类复查城区小学登记材料
8月29—31日 教体局教育股审核转学材料
8月31日 学校公布学生录取名单
9月1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,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1.当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城区户口簿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时,按居住地地址就近选择就读学校,提供与监护人姓名一致的房产证或房产佐证材料供学校审查。
2.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是廉租房、公租房的承租人,且该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,可凭相关佐证材料,就近安排入学。
宜黄县凤冈一小
2018年8月5日
电话:0794-7611006
邮件:454264245@qq.com